企业的高新申报计划,应该选择哪种专利类型?
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,知识产权占有很大的权重,除了部分企业通过软件著作权来申报外,很大一部分企业都是通过1个以上的发明和6个以上实用新型来申报高新,那么对于企业的高新申报计划,到底该选择哪种专利类型呢?
1、实用新型可更快得到授权
发明通常需要1.5-3.5年才可获得授权,而实用新型通常7-14个月即可获得授权,相比之下优势非常明显。
2、实用新型的申请费及年费更优惠
发明申请阶段的官费是3450元,代理费大概在6000-10000之间;而实用新型只需500元,代理费在2000-4000之间;授权之后的年费方面,实用新型也比发明低。
3、实用新型更容易获得授权
由于实用新型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,虽然最新修改的《专利审查指南》要求审查其新颖性,但仍不审查其创造性,所以实用新型更容易获得授权,当然其前提是该项目满足实用新型授权的其他要求。
如果相同项目同时申请发明及实用新型,实用新型会先获得授权,而发明则可能因创造性不足而被驳回;但这并不表示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也必然可被宣告无效,具体参见后面的分析。
4、实用新型专利权更稳定、不易被宣告无效
常规的观点是认为实用新型专利权不稳定,因为它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,只是经过形式审查和简单的新颖性审查就直接授权的,所以很容易被宣告无效。
5、实用新型审查过程保密、不会被第三人干扰
发明申请由于有初审公告程序,在授权之前就可被普通公众检索查看到;而实用新型的审查过程是保密的,公众无法检索查看,只有在授权公告之后才可被查看。
但是实用新型也不全是优点,也有一些弊端。
1、实用新型保护期较短。
发明有效期20年,实用新型只有10年,期满不可续展。
2、实用新型获得授权后仍不确定是否有新颖性、创造性。
需要通过专利权评价报告来核实。
3、实用新型维权所得赔偿通常低于发明专利。
一旦认定侵权,被告需“停止侵权”这一点对发明与实用新型都是一样的;但在赔偿方面如果是适用法定赔偿原则,实用新型的赔偿额通常低于发明专利,但差别不会太大。
所以说,这其中的优缺点需要您自己去衡量一下。